Sunday, March 18, 2007

创意无价




“创意文化产业”是个新词儿。自英国在90年代末期提出来之后,世界各国起而效之,由于各国在社会与经济发展上的差距,引申出来各种想法与相关的术语。就中文的翻译来理解,“创意文化产业”指的是一种创造文化产品的行业。由英文原文直译可为“创造性工业”(creative industry),这个概念源自于“知识工业”(knowledge industry) 与“文化工业”(cultural industry),有追求新知与文化共享的本意,而称之为“工业”,也就是一种生产的手段。

表面上,“创造性工业”是从传统工业走到高新科技,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的必经之路;内里上却有寒天饮冰水的一面,先进工业国家不敌劳工众多且工资低廉的后进国家,许多依赖传统制造业的工业城市相继没落,废弃的工厂有如二十世纪遗留下来的历史古迹,不得不改装成旅游景点之一,再配合艺文休闲活动,勉强提供下岗工人一些就业机会,让城市恢复一点生气。欧洲的“创造性工业”是在这样的起始点上,经由官方统筹调查相关产业,再研拟辅导政策,而逐渐形成。比较起来,国内处于由农业转向工业化的阶段,没有工业停滞的问题,也尚未高度工业化,所面对的问题相当不同。

目前国内“创意文化产业”参考了国外的分类方式,包罗了和文化扯得上关系的各种项目,除了一般受到鼓励的电脑软件、网络游戏、动漫、影视、设计等领域之外,还包括传统手工艺、旅游、休闲、运动等等,此外,新农村建设、休闲娱乐园区、奥运也含盖在内。其中,不论中外,建筑也是一个要项,在〈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投资指导目录〉中的名称是“设计策划”,下面列有“工程勘察设计”与“规划管理”两个项目,反应出国内工程建设上的需要,与国外指的艺术性的“建筑设计”有根本差异。大体上,世界各地的建筑界分成两派,一边偏工程,一边偏艺术。除了日本之外,亚洲国家的建筑工程相关产业还未成熟,多半工程派比较受到重用,放在“创意文化产业”之中会发生手脚不同步的状况。

我想不少人认为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悠久历史的文化大国,必然具有发展文化产业的优势。不过,英国和美国在这个方面能赚大钱,主要是因为掌握了英文的文化资产。基本上,大部份创意文化产品可说是透过阅听媒介,如书籍、杂志、电影或电视、音响、广告等等界面传递信息的出版品,出版物要有市场需求与发行通路才能卖得掉,而英文作为世界性的共通语文,在先天上占据了绝对优势。除了CNN、BBC、好莱乌等传声筒之外,英美长期经营高水平的学术研究期刊、高校教科书、传送视频与3D动画为主的第二代互联网络等等,这些构成了他们“创意文化产业”的基础设施,几乎让英文无所不在。由于语文本身就是一种文化,只要接触到英文,即使完全听不懂,也难逃说话声调中建构的文化环境。

搞一个新的产业,需要相关的基本建设与人材。从新闻报导中得知政府部门已准备投入资金推动,让我这个沾点边的人很想了解办理的详细内容。原则上,像北欧小国那样对艺术文化工作者一律给与补助,或是像西欧某些国家先普查登录所有“创意文化产业”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再考虑如何雪中送炭,在国内是知易行难的事。看来选择性的协助融资或减免税负是可能的方式,但是这种方式容易锦上添花,引导出一味附和领导的产品,或是选了靠关系没实力的业者,是个不小的难题。另外,“创意文化产业”常针对年轻族群生产他们喜欢也买得起的产品,而聚沙成塔,换成大把钞票,政府的管理政策最好有图利之外的目标。在挪威,所谓“创意文化产业”不是为了卖给外国人赚钱,政府的补助款主要是用于制作高品质的本土影音媒体,尤其是要确保小孩能接触到内容清新的电脑游戏。在国内的“绿色游戏”行动看起来是一种道德宣导,对生意人恐怕没啥作用。

论者常说创意是一个想法,是一种有别于物质的虚拟财富,容易让人以为“创意文化产业”是没有原料成本的行当。实际上,出点子的人就是原料。一般国人在职场中的心态多半还是挣钱糊口过日子,跟在老家种地的差别不大,这种习性是我们想要快速发展“创意文化产业”的绊脚石。尤其心智活动不见得比劳力活动轻松,还需要生理与心理状态的配合,以及适当的工作环境支持。通常艺文工作者需要一种居家的环境,生活设施可以很简单,空间必须宽敞,所以90年代会有许多艺术家喜欢住在园明园的破房子里自得其乐。目前国内几个主要城市正打算集中设置“创意文化产业区”,看起来是比照工业区的模式,以为摆几台机器就可以大量生产,一时在观念上还转不过来。

“文化工业”一词原本在左翼的讨论里带有强烈的批判意味,德国哲学家阿多诺(Theodor W. Adorno)认为现代技术将文化打造成一种平庸的“文化工业”,以致现代人无形中变成被钉上分类标签的消费者。这个在上世纪40年代已有的想法,在今天依然有警示作用。“创意文化产业”在本质上是阿多诺所指的“文化工业”,为了谋利,创意很难不流于媚俗,或是廉价的趣味,也沦为用来牵动群众情感的工具。有人说“创意文化产业”将成为21世纪中国经济的支柱产业,我想当人们一窝蜂追求创意,并要求订制量产时,创意恐怕早就被糟蹋成一文不值的垃圾了。

在欧美十分流行的滑板运动在一开始是由几个青少年发展出来,在洛杉矶这个乏味的城市中,他们在百无聊赖之余,跑到一个废弃的游泳池玩,由于游泳池底有弧形的坡地,就找来板子加上溜冰轮鞋的轮子,藉着坡度滑行取乐,而逐渐试验出变化多端的动作。等到他们长大后,其中一位将这个破板子改良成现今的滑板生产上市。其实,找创意如同挖金矿,可遇而不可求,需要长时间的累积与尝试,有时,创意就在身边来自于日常生活。

当政府着手编制发展规划与管理办法,大谈出创意卖创意的时候,我特别意识到未来中国的文化创意与“创意文化产业”中的文化创意不宜相提并论。当798厂区逐渐出现商机而被指定为艺术区,反而让我少了一些期待。在目前急于求功的气氛下,看来具有深度与长远影响的文化创意还是要在体制外的街头巷尾里寻访。有学者认为当代社会有一类人可称为“创意阶层”,这种人通常具有多重身份与职业,如古籍上所记载,列子饿得面露饥色,仍然头脑清醒,因“君非自知我也”,而不接受宰相送来的粮食一般,像列子这样的人当不会进入汲汲于营生的商业体制之中。

保护知识产权是在“创意文化产业”中常被提到的另一个重要层面。强调版权(右拷贝copyright)的常见说词是为了让著作的人有钱拿,不然无以为继,事实上,一般出版品的作者个人版税收入挺可怜,即使是《哈里·波特》的作者也没想到写小说能致富。版权背后要维护的还是独家买卖的生意,如果“创意文化产品”没有版权一说,大家可以任意拷贝,那么投资生产的一方就赚不到钱了。率先倡议免费软件的司投曼(Richard Stallman)是在1983年的感恩节许下这个心愿,演变至今,形成了一种由作者授予的自由版权(左拷贝copyleft)的概念,为年轻一代普遍接纳。这个作为打乱了资本市场的秩序,但是提醒了我们真正的创意是无价且共享的。

说穿了,“创造性工业”是英国这样的国家在后工业时代为维持向外扩张的竞争力,而想出来的门道。如何在中国的土地上培育出属于全人类的创意,应该也是值得我们思考的方向。

季铁男,艺术世界,2007年4月号,总第203期

1 comment:

Anonymous said...

nice post. thanks.